乐山师范学院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申请表(2023年6月更新)

作者: 时间:2023-06-19 点击:[]次

附件

乐山师范学院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申请表

基层党组织名称


负责人


项目名称


经费预算

支出项目

预算











项目简介及创新点


是否离开

乐山市

¨ 目的地: 省(市/自治区) 市(区/县)

¨

二级党组织审批




签字(盖章):

备注:党支部离开乐山开展活动的,二级党组织应该审核其近两年外出情况。

党委组织部备案



签字(盖章):






备注:

1.党建活动专项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2.由党支部组织的党建活动由二级党组织负责审批;二级党组织开展活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该表在经费报销时作为附件提交财务处,此表复印件交所在二级党组织备案留存。


乐山师范学院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电话:(0833)2271604  邮箱:xuncb@lsnu.edu.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216  邮编:6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