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6-19 点击:[]次
附件
乐山师范学院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申请表
基层党组织名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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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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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 |
支出项目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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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及创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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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离开 乐山市 |
是¨ 目的地: 省(市/自治区) 市(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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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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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党组织审批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党支部离开乐山开展活动的,二级党组织应该审核其近两年外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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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备案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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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党建活动专项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2.由党支部组织的党建活动由二级党组织负责审批;二级党组织开展活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该表在经费报销时作为附件提交财务处,此表复印件交所在二级党组织备案留存。
乐山师范学院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电话:(0833)2271604 邮箱:xuncb@lsnu.edu.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216 邮编:6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