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答记者问

作者: 时间:2022-09-02 点击:[]次

经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中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实施保障等予以明确。日前,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就《措施》制定相关情况,回答了“四川巡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措施》的背景和考虑。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为我们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用好巡视成果作出了示范、提供了遵循。

省委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持续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联系实际制定出台《措施》,主要基于以下背景和考虑。一是党中央有规定。202112月底,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本地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措施”。中央巡视办专门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本地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措施,细化为具体制度、机制、流程。二是现实有需要。从我省巡视整改实践看,不同层级不同领域还存在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等现象,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划分还不够明晰、整改贯通协作还不够顺畅,需要通过制定指导性、操作性较强的文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实践有基础。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了关于被巡视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的意见、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流程办法等制度,有力指导和推动了巡视整改落实。但对标中央最新精神,还需要对现有制度进行系统集成、修订完善。制定出台《措施》,重新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有利于把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具体化,增强操作性,确保各责任单位同向发力把巡视整改做深做实。

问:请您谈谈《措施》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措施》主要有4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政治性。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消化吸收《意见》规定要求,细化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二是突出实践性。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文件。三是突出操作性。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厘清和细化各责任主体职责任务;对《意见》未明确的部分内容按照能细化尽量细化的要求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或增加了有关责任主体的职责,补充和完善了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四是突出创新性。立足我省巡视工作实际,在与《意见》要求保持一致基础上,对中央倡导探索的,提出了具体举措;对中央暂未规定、实践确有需要的,大胆创新、提出了原则要求。

问:《措施》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和刚性约束。

答:《措施》从3个月集中整改期的固定动作、持续整改阶段的后续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提出了要求。一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好整改日常工作,指定相关机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需要说明的是,巡视整改是被巡视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通常情况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在被巡视地区党委办公室(厅)或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承担相应职能的机构。二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此外,《措施》专门明确,向主要负责人个人反馈的意见,除涉及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外,其他内容要在党委常委会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上传达,防止整改任务缺项漏项。三是明确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方法路径,要求班子成员除整改应由本人承担的整改事项外,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的督促。四是明确了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必须召开的几个会议。比如,专题会议要在巡视反馈后及时召开,重在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及相关专项整改方案;又比如,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由原来规定的在巡视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调整为“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同时规定可与年度民主生活会或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一并召开,这是坚持实事求是和时间服从质量原则作出的调整。五是明确了集中整改期内推进整改落实的任务、标准、程序和时限要求。主要包括在收到巡视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委巡视办报送、向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抄送巡视整改方案;统筹推进结合巡视开展的专项检查整改,认真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信访反映;在巡视反馈后3个月内向省纪委监委机关报送、向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巡视办抄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以及向派出专项检查组的省直部门报送专项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在自收到省纪委监委机关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按要求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等。六是明确了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有关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动态完善整改措施,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

问:《措施》对强化省纪委监委机关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措施》从4个方面,明确规定省纪委监委机关应当全面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一是分类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巡视办反馈处置进展情况。二是派员参加巡视反馈会议、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列席指导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综合运用召开推进会议、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加强整改日常监督。三是牵头审核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自收到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被巡视党组织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四是强化整改监督协同和指导,健全“室组(地)”监督联动和“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指导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协助、推动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督促处置巡视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并于巡视反馈后3个月内,汇总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统一反馈巡视办。

问:《措施》对强化省委组织部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措施》也从4个方面,明确了省委组织部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其中派员参加巡视反馈会议、列席指导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属固定动作,以下事项依据职能职责开展。一是指导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审核意见。二是协助审核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提供给省纪委监委机关。三是结合职责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除依规处置巡视移交涉及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外,还要统筹督促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综合运用干部考察、任职谈话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市(州)组织部门配合做好对被巡视县(市、区)党委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等。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措施》明确,在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期结束后3个月内,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需通过省委巡视办,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视整改监督情况。

问:《措施》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在巡视成果运用中承担哪些职责。

答:《措施》明确了省委宣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成果运用责任。省委宣传部加强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的监督,审核专项检查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有关职能部门对省委巡视机构移交的工作建议,应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对通报的专题报告或行业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

问:《措施》要求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中承担哪些责任。

答:《措施》从4个方面明确了省委巡视组做好巡视反馈、移交和整改督促相关工作。一是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巡视意见,视情抄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市(州)党委。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巡视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向职能部门移交工作建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向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等介绍巡视“活情况”。三是协助审核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四是开展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参与巡视反馈问题销号和整改成效评估工作。

《措施》从7个方面明确了省委巡视办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一是制定巡视反馈工作总体方案、审核巡视反馈意见,协调做好巡视反馈、移交、通报等工作。二是协助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督促巡察工作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三是应用省委巡视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汇总分析,跟踪了解每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四是组织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全覆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巡视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和整改评估机制,组织开展问题销号和整改评估工作。五是分轮次建立省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管理台账,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对相关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六是统筹督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七是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巡视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合力,组织开展巡视整改督促检查。

问:《措施》在实施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措施》从不同的层面,对实施保障提出了要求。一是明确省委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巡视整改重要事项,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汇报。二是明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巡视反馈意见,向省委提出整改工作建议,视情组织开展集中反馈,督办省委作出的有关决定事项。三是明确分管省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四是明确市(州)党委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巡视整改的督促指导,推动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五是明确对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被巡视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问:请谈谈如何抓好《措施》的贯彻落实。

答:《措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要从4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抓好《措施》的学习宣传解读,提高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把握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与我省《措施》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意见》和《措施》明确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具体要求,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三是注重整改实效。被巡视党组织要树立高质量整改意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确保整改任务清仓见底。四是加强探索创新。考虑到市县巡察工作的差异性,《措施》仅对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规范,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参照《措施》执行,可结合实际总结固化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务实管用的具体制度、机制、流程。省委巡视办将通过实地调研、指导督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对落实《措施》情况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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