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2-13 点击:[]次
乐山市:狠抓四类人员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乐山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探索完善巡察整改全流程工作,紧紧抓住四类人员,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真正发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一、狠抓整改“一把手”,市委推动“促”
整改责任要落实,“一把手”是关键。市委带头推动整改,市委常委会听取每轮整改综合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单独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纳入《乐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责任清单》,全面压实“一把手”整改责任。分管市领导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督促“一把手”主动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牵头领办整改任务,落实“四个亲自”。
二、狠抓整改“承办员”,强化培训“教”
整改工作要推进,承办人员是关键。为更好培训承办人员,市委巡察办不断优化整改培训机制,通过引导自学、集中培训和日常沟通相结合,指导规范整改工作。印发《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提示》,反馈时同步移交被巡察党组织自学,提前了解整改相关要求。反馈后2个工作日内召开巡察整改集中培训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相关精神,详细培训巡察整改全流程体系,互动解答整改相关问题。开通巡察整改微信工作联络群,指导整改各个阶段工作,跟踪了解整改进度,及时答疑解惑。八届市委以来,市委巡察办已召开三轮集中培训,培训具体承办人员30余名,巡察整改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三、狠抓整改“监督员”,跟踪问效”督”
整改措施要落地,靠前监督抓好日常是关键。市纪委监委机关细化整改日常监督流程,与市委巡察办共同研究,出台《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流程导图(试行)》,通过“室组”联合方式,监督检查室重点“靶向”监督阶段性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令1个被巡察党组织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2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加强巡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工作操作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制发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由点及面推动问题整改。市委巡察办对乐山市商业银行开展整改“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彻底、质效不高等问题6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推动商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四、狠抓整改“审核员”,四方会审“核”
集中整改看成效,抓好整改审核是关键。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切实履行审核整改职责,按照《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要求,通过书面初审、实地督查、集中会审等方式,对七届市委第十一轮、粮食专项巡察和八届市委第一轮的30个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形成督办函30份,反馈督办问题89个,提出督办意见120条,有力推动了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扩容提升和竹公溪分洪道工程、翡翠堤防工程等重点项目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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