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薛小丽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1-10-26 点击:[]次

经党员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将薛小丽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薛小丽,女,汉族,大专文化,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人,199142日出生,2010年参加工作,现就职于武装保卫部(保卫处),该同志于2021114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党员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20211025日讨论,同意确定薛小丽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选派罗刚、杜鸿两位同志为培养联系人。

公示时间为20211026日至11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8332271511

 

 

 

武装保卫部党支部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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