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4-28 点击:[]次
党委巡察办公室(机关党委)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党委巡察办公室(机关党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牵头实施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在机关两级党组织的落地;务实开展党委巡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一、强化政治监督,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继续开展党委巡察工作
1.完善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根据强化对巡察干部的规范管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委巡察干部队伍的要求,依据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和前两轮巡察情况,进一步完善学校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动态调整巡察人才库人员构成,进一步健全巡察工作制度保障体系。
2.提高巡察干部工作能力。采取专题培训、外出调研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规划巡察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邀请校外巡察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专家来校开展巡察培训。
3.继续开展校内巡察。按照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计划,组建4个巡察组,分批开展两轮校内巡察,视抗疫情况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确定进驻二级单位进行巡察的具体安排,必要时延迟进驻巡察时间。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做好办公场地和物资保障,做好巡察工作期间的统筹、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
4.完成第一、二轮巡察的后期工作。完成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专题汇报。完成第二轮巡察意见反馈和整改工作。根据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视情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协调做好相关会务安排。
5.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研究和巡察成果运用。不断优化巡察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巡察工作制度、流程相关的工作资料,丰富巡察干部业务学习资料库。运用好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发现面上、共性问题的梳理和通报,与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切实推动以巡促改、未巡先改。加大对巡视巡察的宣传力度,依法依规公开巡察相关动态。依托校内科研平台,加强对巡察政策法规、方式方法的研究。
二、落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机关两级党组织建设
6.根据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细化机关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过程中充分沟通研商、发扬民主,会后坚决落实决议。确定机关党委委员分工安排,建立并落实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联系支部(部门)制度。
7.根据学校党委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要求,以学校拟定的学习专题为基础,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
8.抓好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培训,指导用好《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汇编支部党建工作学习资料。充分发挥各党支部资源优势做好工作统筹,创新工作方式,指导、督促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根据学校党委要求落实好机关党支部年度述职评议、“三分类三升级”等制度。
9.积极稳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交及党员统计等工作。
10.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有关制度规定,规范使用党费、党建活动专项经费;规范做好各类推优评优、考核鉴定工作等。做好党务公开。
三、加强机关党委作风建设,推进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
11.拓宽党建思路,提升机关各党支部、机关党员的凝聚力,发挥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同志的先锋模范作用。整合机关所属支部及党员力量,成立机关“战‘疫’”服务队,投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织过好党员“政治生日”,强化入党初心,引导党员树牢身份意识。
12.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定期开展教职工思想动态摸底,日常做好教职工思想动态的了解把握,对较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化解处置并上报。
13.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好所属党员和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14.为机关所属各支部搭建交流和学习平台,提升支部工作效果。在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等方面适当统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利用机关党委网页展示支部风采,推动支部间的学习借鉴。
15.根据校工会统一安排,领导机关分工会做好有关工作。
16.及时总结、推广机关党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力争形成示范效应。
四、加强部门内部规范化建设
17.严格落实学校机关职能部门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部门管理体制。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做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8.巡察办党支部扎实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创新、丰富组织生活形式,支部党员以身示范,在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中力争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五、其他
19.根据处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机关党委所属部门处、科级干部选拔的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等环节工作。
2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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