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2-27 点击:[]次
关于继续开展“学习强国”平台“月度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
“学习强国”平台“月度学习之星”评选活动自2021年5月开展以来,得到了机关党员的大力支持,学习强国使用率大幅度提高。近两年来累计有500余人次获评“月度学习之星”称号。为进一步鼓励党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各栏目丰富的学习资源开展个人自学,把线下集中学习和网络学习结合起来,调动党员学习积极性,提高各党支部学习参与度,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该活动,并以机关党委评选与党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月度学习之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加入“‘学习强国’乐山师范学院机关党委”党组织的全体党员
二、评选频次
每月一次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
(一)评选办法
党员登录“学习强国”app或网页进行学习,机关党委学习管理员于次月月初通过系统后台查询上月所有党员的学习积分和党支部的参与度。
根据“学习强国”后台积分统计规则,统计每周答题、专项答题和订阅积分时,只包含当年发布答题和订阅号所获积分。学习积分排名前15%的党员确定为“月度学习之星”,如最后一名积分相同,积分相同的党员同时当选。
每天登录一次学习强国即算参与。月均参与度排名前50%的党支部可向机关党委推荐本支部一名党员为学习之星(可与机关党委“月度学习之星”重复)。
(二)奖励
对“月度学习之星”和党支部推荐的学习之星,每人每次奖励1份学习资料。
该活动自2023年3月起开始。
机关党委
2023年2月27日
乐山师范学院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电话:(0833)2271604 邮箱:xuncb@lsnu.edu.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216 邮编:6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