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2-02-22 点击:[]次
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工作纪律规定的提醒
机关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关于教职工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强化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效,现就机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落实学校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要求作如下提醒:
1.遵守上下班制度,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岗现象。
2.实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岗须按规定请假,临时外出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事由及返岗时间。
3.用好在岗情况公示牌,及时准确反映工作人员去向。
4.执行工作纪律,在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请各部门负责人按学校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加强管理。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教职工在岗情况、上班期间工作纪律情况,并进行反馈和通报。
人事部、机关党委
2022年2月22日
乐山师范学院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电话:(0833)2271604 邮箱:xuncb@l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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