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开展2026年“学习强国” 平台“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21 点击:[]次

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

   为持续用好“学习强国”平台丰富的学习资源,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委教职工学习热情,营造乐学、勤学、善学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委决定在2026年继续开展“学习之星”评选活动。本次活动采取机关党委统计评选与党员个人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加入“‘学习强国’乐山师范学院机关党委”党组织的全体党员。

二、评选频次及名额

每半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学习之星”优秀党支部4个,“学习之星”优秀个人40名。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

(一)评选办法

1.学习之星优秀党支部评选

党员通过“学习强国”APP或网页端进行学习。机关党委学习管理员每半年统计各党支部的活跃度平均参与率与人均积分平均数(两项指标各占总分50%),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排名前4名确定为“‘学习之星’优秀党支部”。

2.“学习之星”优秀个人评选

党员可依据个人学习积分,自愿向机关党委申请参评“学习之星”优秀个人。申请者须查询本人“学习强国”APP中的“年度积分”(查询路径:进入APP→点击右上角“我的”→点击“学习报表”→查看“年度积分”)。机关党委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积分排名前40的党员确定为“‘学习之星’优秀个人”(如最后一名积分相同,总积分高者优先入选)。

(二)奖励

对每半年获评的“学习之星”优秀党支部及优秀个人,分别给予学习资料作为奖励。

四、其他说明

2025年第四季度学习之星评选结果已在机关党委网站挂网公示,因此机关党委2026年上半年“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之星”评选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2026年5月31日,下半年评选时间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11月30日。

请各党支部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鼓励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持续提升理论学习自觉性与实效性。

特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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