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宣讲活动

作者: 时间:2020-10-22 点击:[]次

机关党委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宣讲活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1015日和22日下午,机关党委在弘毅楼412组织开展了三场《民法典》学习教育宣讲活动,分别邀请了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郭金福、龚卫东、董璐三位老师为大家作辅导讲座。

郭金福以《<民法典>的体系创新及总则编特色》为题,围绕《民法典》编纂过程与时代意义、《民法典》及总则编的体系特色、总则编的特色与亮点、《民法典》的颁行与实施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龚卫东为大家介绍了《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对物权编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就民法典中对房屋所有权、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等相关问题的规定作了解释说明。董璐从租赁合同、借贷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和电子合同四个方面对比了合同编的变化,她用和大家密切相关的房屋租售、民间借贷、物业费缴纳、电子合同签订的典型案例引导大家思考、讨论,现场气氛活跃。董璐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系统、详细的分析和讲解,针对大家关心的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纠纷,提供了合理的司法解决途径。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共120余人次参加了上述学习。机关党委旨在通过组织学习教育宣讲活动,帮助教职工进一步了解《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加深对《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必然要求这一定位的认识,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提高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文稿: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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